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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图:出台“村务合同制”激发农村基层工作动力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54
核心提示:  为深入推进农村领域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安图县运用合同化管理的手段,把村级组织建设重点任务村务化、责任化,切实增强村干部
   为深入推进农村领域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安图县运用合同化管理的手段,把村级组织建设重点任务“村务化”、“责任化”,切实增强村干部抓好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感,激发农村基层工作动力,助推各项任务落实。
  
  定目标、签合同,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各村实际和党组织建设目标确定“合同”内容,责任双方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履行村务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保证资金、政策、项目按规定标准落实到位。村委会以队伍建设、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及新农村建设等9项重点任务为责任履行合同。村党组织与村委会共同履行合同义务,与村委会成员同奖同罚。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前。
  
  明指标、强考核,落实绩效考评。乡镇政府根据各项重点任务指标,制定《村委会履行村务合同考核评定和责任绩效办法》,对村委会及其成员进行考核定级和责任绩效。依据考核结果划分档次,评定为一档的,全额发放绩效报酬,并给予适当奖励;评定为二、三档的,按相应比例发放绩效报酬;评定为四档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启动罢免程序。
  
  重奖励、树导向,激发工作活力。制定出台《关于对村干部报酬待遇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基本报酬60%+绩效报酬40%”,改革工资结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与合同履行情况相挂钩,年末统一发放。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吉组通字〔2015〕19号)文件规定,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奖励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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