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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岛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0〕7号)和全市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精神,现就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党中央对妇联组织提出的要求,也是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的难得契机,对于进一步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妇联组织努力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对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引导妇女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发挥“半边天”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深入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二、全面把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广大妇女“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妇联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参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活动,立足本职建新功,争创一流作贡献,在建设经济、政治、社会及生态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深入了解妇女群众思想动态,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培育文明向上的家风,以家庭的小和谐促进社会的大和谐;主动排查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做好妇女舆情的上报和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服务妇女群众,就是要求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认真倾听妇女呼声,及时反映妇女意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激励妇女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充分运用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妇联组织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为抓手,以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为载体,以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妇联组织的巩固、延伸、提高,扩大妇联基层组织覆盖,提高妇联基层干部能力,增强妇联基层组织活力。
  
  三、明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妇联组织创先进、广大妇女争优秀为主要内容。
  
  妇联组织创先进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创造性地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干部队伍好。妇联干部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作风扎实,努力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实绩。三是工作机制好。推动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机制、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维权保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活动阵地,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事迹突出,成效显著。五是妇女反映好。妇联组织致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广大妇女争优秀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带头刻苦学习。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带头岗位建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巾帼标兵。四是带头传承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五是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热爱和信赖的温暖之家。
  
  (一)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要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契机,积极推动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争取同级党委在部署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时明确党建带妇建的要求,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将党建带妇建纳入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和考核范围,通过召开党建带妇建会议、下发党建带妇建文件、建立党建带妇建联系点等方式,推动健全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要通过构建党建带妇建工作格局,积极推动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经费保障、干部配备、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以党组织的创先争优带动妇联组织的创先争优,以妇联组织的创先争优深化党组织的创先争优。
  
  (二)坚持宣传动员层层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激励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立足岗位争创佳绩。要在全市妇联系统和广大妇女中开展“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活动,市及各区市妇联、市直单位妇委会要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观摩等方式层层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各界妇女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争共创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发现、培育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开展活动的重要方法。市妇联将编辑出版《创先争优——巾帼先锋在行动》专刊,积极组织参与摄影和征文比赛。市妇联将在青岛妇女网开设“我身边的榜样”专栏,大力宣传各区市、各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激发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上进心、荣誉感、使命感,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
  
  (四)坚持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体现了组织要求和个人追求的统一,是调动党员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各区市妇联要积极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公开工作承诺和为妇女服务承诺的内容,自觉接受妇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妇联干部访谈活动,各级妇联组织都要确定一个以上联系点,建立工作台帐,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对口服务;每名妇联干部都要联系一名妇女或一户家庭,定期进行访谈,了解社情民意。
  
  (五)坚持评选表彰激励创先争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集中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三八”节期间,要集中选树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将评选表彰50个“巾帼创先争优示范点”、100名“妇女姐妹贴心人”和200名“三八红旗手”。
  
  五、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稳步实施,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妇联成立全市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丽萍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各区市妇联要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本区市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责任,做到妇联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表率,妇联干部立足岗位争优秀,使创先争优各项工作走在基层和妇女的前面。要充分调动妇联团体会员、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妇联基层组织和基层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她们踊跃投身到活动中来。
  
  (二)突出实践特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妇联职能,与做好各项妇女工作结合起来。当前特别要采取资金、技能、岗位、项目等扶持措施,努力完成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帮助妇女实现就业创业目标;要抓住农村基层组织换届契机,积极推动农村妇女进“两委”工作,努力完成《青岛妇女发展纲要》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中,基本达到有1名以上女性,并逐步提高女性正职比例”目标;要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强化12338“莲姐热线”维权服务,深化“平安家庭”创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和谐家庭大课堂、家庭艺术节活动,深化“双合格”家庭实践活动,继续做好“春蕾计划”工作。总之,要以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以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来衡量和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三)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与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使党组织与妇联组织创先争优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各区市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在各区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采取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督促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推广先进典型;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使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市委要求、贴近妇联和妇女实际。各级妇联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走访调研,对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确保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附件:青岛市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岛市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丽萍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管艾宏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婉玲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慧民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张  毅  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王军战  市妇联研究室主任
  
  王恒捷  市妇联组联部部长
  
  张墨英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谭成英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胡  伟  市妇联儿童部部长
  
  李  丽  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刘晓红  市妇联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郑  辉  市妇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联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指导。管艾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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