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正文

山东印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为全面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尺度,统一保险理赔、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裁判标准,提高纠纷多元化解实效,根据
         33be9ae-2c81143a_750
 
 
       为全面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尺度,统一保险理赔、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裁判标准,提高纠纷多元化解实效,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经研究,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制定《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该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涉及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鉴定费、评估费等17个赔偿项目,以及交强险赔偿限额及对应的赔偿分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则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护理费分为住院护理和出院护理,其中,住院护理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山东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或者护理合同计算。

  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参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即每天一百元。营养费,按照每天20元至50元标准乘以营养期计算。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

       全面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尺度,统一保险理赔、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裁判标准,提高纠纷多元化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经研究,制定《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本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省公安机关、调解组织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公正性;全省各级法院应当适用上述标准审理新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受理、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以及本标准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标准。本标准施行后,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试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审监二庭、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28日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01.webp

02.webp





03.webp

04.webp

05.webp

06.webp

07.webp

08.webp

来源:山东高法
 
[ 政策文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