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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布30项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2〕12号),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2〕12号),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职责,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市、区县、街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细化分解30项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有章可循。

《职责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对行政执法监督应该做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通过什么形式履职、不履职应承担什么责任等进行规范细致梳理,分级压实执法监督协调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

图片1 

《职责清单》共30项,其中执法监督类25项,执法协调类5项,首次明确根据不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和内容,采取统筹协调、工作报告、统计分析、管理培训、监督检查、核查督办、案卷评查、执法指引、暗访约谈、评议考核等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督促、指导和管理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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