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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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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医保发〔2024〕23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稳步推进全省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配置和购买服务的杠杆作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保障范围,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一)加大长期护理保险扩面力度。巩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成果,持续提升参保质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等有关要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合理确定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标准。有效协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领域养老服务政策,稳步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备案制度,到2025年,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二)延伸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参保人员护理需求等因素,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全面落实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受益面。

二、创新管理服务,支持护理服务机构加快发展

(三)扩大定点护理机构范围。稳步提高护理服务资源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公立和民营护理机构一视同仁开展协议定点评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企业开办的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定点,科学合理规划护理服务机构均衡布局,鼓励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护理服务机构发展,吸引各类优势企业、社会力量等投资参与我省医养健康服务产业。

(四)发挥放大现有服务资源优势。适应当前老龄社会需求,推动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将部分使用不充分的医疗床位转型为护理床位。针对长期护理保险不同服务模式完善支付方式,推动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服务资源融合发展,实现有效衔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整合服务。

(五)支持规范承办机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服务优势,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加强评价激励,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合理确定承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服务费(含成本和盈利),原则上控制在当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资总额的3%左右,建立超支分担、结余返还机制,提高承办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培育发展专业失能等级评估机构。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实行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专业、规范、独立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鼓励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推动评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失能人员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地区、跨部门互认机制。建立健全评估服务费合理分担机制。

三、加大政策供给,激发银发经济发展潜力

(七)优化护理服务项目。在重点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费用保障的基础上,支持将符合规定的康复项目、安宁疗护等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根据国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适时统一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并动态调整,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的医疗护理服务价格政策,做好服务项目立项和定价。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设立护理服务套餐,满足失能人员差异化、多样化需求。

(八)扩大康复辅助器具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城市范围,适时统一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辅助器具基本目录库。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支付报销政策,吸引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洗消等产业投资布局。对使用量大、竞争充分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购买服务作用,探索带量采购,带动产业规模发展。对在定点机构销售的属医疗器械范畴的康复辅助器具,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释放消费潜能。

(九)培育壮大专业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落实《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指导长期照护师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巧,提供高质量的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服务。到2026年,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中长期照护师占比达到20%以上。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相关政策,拓展培训资金渠道,拉动城乡劳动力就业,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完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晋升路径。探索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高层次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十)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结合失能评估、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等场景特点,利用人工智能、轨迹雷达监测等技术,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监督管理,对通用性强、性价比高的共性技术、应用或软硬件设备,可探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机制,制定并完善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地方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

(十一)推动银发数据开发利用。逐步统一完善全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子系统,接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畅通与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出与失能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协同,推动老龄人口信息、就医健康信息、养老护理服务信息等数据的串联、研发和应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十二)助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强化长期护理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关联互补机制,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介入长期护理服务市场,积极开发多层次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对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存在的“缺口”予以补充,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鼓励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增加长期护理保险赔付责任或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项目,提升投保群众受益面。探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引导行业不断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

(十三)带动老年生活用品产业发展。引导适合老年人的智能护理类、防走失定位产品等监护类、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等生活类用品的研发生产,鼓励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探索使用。支持新兴康复技术、康复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设备集成应用,符合条件的探索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提升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质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做好任务落实

(十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医保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大数据、金融监督管理、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同向发力银发经济新赛道。

(十五)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打造齐鲁长护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品牌。充分调动各方智慧和力量,努力实现参保患者获服务、失能家庭减负担、银发经济得发展的目标。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大数据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30日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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