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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0〕7号)和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部署,认真贯彻全市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市委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并做出了全面部署。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青年学先进、争先进,立足岗位作贡献,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落实党对共青团要求,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光荣传统的具体体现。这对共青团组织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共青团全面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对不断巩固团的基层组织,提高基层团干部能力,增强共青团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坚持活动开展的广泛性、先进性、针对性,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发挥先锋作用、强化团员意识,在各级团组织、团员中掀起争做“青年先锋”的热潮。
  
  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为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深入展开“三比三争”主题创建活动,即基层组织比作为,争当服务大局的先锋队;共青团员比本领,争做科学发展的生力军;队伍建设比成效,争做团建创新的排头兵。以“三比三争”主题创建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团员充分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基层组织比作为,争当服务大局的先锋队
  
  各级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要积极踊跃比参与,脚踏实地比成效,解放思想比创新,奋发有为比贡献。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青岛同发展”、“我是团员我光荣”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带领广大团员积极投身“青春建功”行动,努力做到服务大局要有新举措、服务发展要有新思路、服务青年要有新成效。
  
  农村团组织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广泛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活动,通过推进小额贷款、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带领农村青年增收致富,服务新农村建设。企业团组织要以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青年职工的成长为前提,合理设计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学校团组织要根据高校、中学、中职学校的根本任务和育人目标,着重做好思想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工作,在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围绕提高团员青年业务工作的基本功设计工作项目,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提升青年综合素质,打造高绩效机关。社区团组织要以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做好志愿者、维权等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充分发挥好作用。社会组织及流动青年中的团组织,要围绕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共青团员比本领,争做科学发展的生力军
  
  在团员中,开展“寻找我身边的团员青年榜样”、“亮牌示范”等活动,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努力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二是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进取意识,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乐于奉献,不断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带头弘扬新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农村团员要通过争当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科技示范户等,带头创业致富,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作贡献。企业团员要积极参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提高岗位技能,促进企业发展。学生团员要着眼了解国情、提高素质、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逐步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努力成为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团员要通过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积极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社区团员要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公益、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团员责任区、团员结对帮扶等活动,有效地发挥团员的先锋和模范作用,努力做到“一名团员一面旗帜”。
  
  (三)队伍建设比成效,争做团建创新的排头兵
  
  以争创“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为载体,在各级团组织中开展“组织创新实践”活动,加强团组织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好”:一是组织建设好。团组织设置完整,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完善;班子团结协作,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二是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团员教育活动,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团员队伍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团员队伍不断壮大;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三是活动开展好。围绕全市团的重点工作和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共青团工作在所在单位、地区整体活跃。四是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踊跃参与和积极支持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
  
  针对农村团员青年的流动和分布情况,强化乡镇和村级团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兴领域建团,切实完善团的组织覆盖。在实现企业团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企业团组织的堡垒和带动作用。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在学校,巩固以班级团支部为主的组织设置方式,同时探索有效的组织建设模式,实现团员的全覆盖,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分布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特别是针对一些团员青年较少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等方式延伸团的组织手臂。围绕街道社区内重要的经济社会活动载体和青年聚集分布的新特点,健全团的组织设置,探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充分争取各方支持,利用各类活动场所,拓展团的活动阵地。不断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各级团的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三、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从2010年9月20日—10月15日,各区市、市直单位团组织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团干部、团员学习传达全市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tswcxzy@163.com)。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一名团干部、每一名团员知晓活动内容。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从2010年11月—2011年7月,围绕建党90周年、建团90周年,重点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青岛同发展”、“我是团员我光荣”增强团员意识活动、“寻找我身边的团员青年榜样”主题活动、“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创新实践”活动,掀起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热潮。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2011年“五四”期间,团市委将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进行表彰。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从2011年8月开始,着重围绕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开展“我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主题活动,动员全市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化“我是团员我光荣”、“组织创新实践”等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团员模范意识,增强团组织活力,提升团组织影响力。完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共青团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开展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团员青年的特点,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先进性、针对性,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确保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契机,紧密结合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安排部署,学习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思路、方法和推进措施,统筹安排本地区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推动全市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果。
  
  (二)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市、市直单位团组织要健全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好工作力量,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团市委将联合市委组织部成立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三)立足求真务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市、市直团组织要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本地特色,精心组织实施。要发挥团的组织优势,有效整合团内外有效资源,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建立团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通过设立联系点,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好典型示范,强化活动的舆论引导。要深入挖掘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树立好典型,注重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宣传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团市委将建立专题简报,在青岛共青团团刊、网站上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编发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团市委拟在全市建立100个创先争优示范点,各区市、市直单位团组织要建立3-5个示范点,抓好典型示范。
  
  附:全市共青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
  
  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全市共青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
  
  争做“青年先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飞   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副组长:夏正启   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高  嵘   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
  
  团市委党组成员
  
  殷世逸   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赵发海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李伟波   团市委秘书长
  
  滕素英   团市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辛  磊   团市委志工部副部长
  
  张  威   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曲科世   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
  
  付  蕾   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车启来   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匡国栋   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元   团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杨  斌   团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夏正启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威、车启来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峰、刘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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